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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績法-懲處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相關規定


類別:人事室公告 發佈日期:2022-12-06

為端正公務紀律,並落實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 (以下簡稱本判決)意旨,各機關(構)學校

應依公務人 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等規定,辦理違失人員懲處事宜,且於懲處前應給予當事人

陳述意見之機會,相關規定說明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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