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法令修正彙編
首頁
/ 行政單位
/ 人事室
/ 法令規章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2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057665B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人事法令修正彙編
發佈日期:2021-05-18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選擇繼續繳付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全額退撫基金費用之教職員,增訂得選擇遞延三年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及其程序。(修正條文第七條)
- 增訂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一百二十九條)
回上頁
特色招生
新生專區
免試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