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持續推動「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關鍵績效指標要求相關事宜
類別:總務處公告
發佈日期:2026-02-1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30日臺教國署資字第1150010514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關鍵績效指標要求,配合事項如下:
(一)招標文件使用ODF格式比例,113年、114年、115年、116年分別需達72%、75%、78%、80%以上,本署所屬國立學校113年及114年招標文件可編輯檔案ODF格式比例如附件,請持續推動招標文件可編輯檔案以ODF格式提供。
(二)學校同仁受ODF教育訓練比例,113年、114年、115年、116年分別需達75%、80%、85%、90%以上,請持續推動學校同仁完成6小時ODF教育訓練時數。
(三)持續推動學校同仁於日常業務(包含公文附件、網站、資訊系統可編輯檔案)使用O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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