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業輔導實施計畫及實施正常化檢核表
類別:教務處公告
發佈日期:2026-03-20
國立頭城家商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業輔導實施說明
- 依據: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3868A號令修正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 目的:加強學生課業輔導及協助學生通過檢定,增進學習效果。
- 實施對象:全校各班學生。
- 辦理時間:115年3月2日起,各班時間依授課教師安排情況而定,詳如附件。
- 費用:依收費規定,每人每科每節收費35元,各科授課節數由授課教師決定。
-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或有特殊原因致無法負擔輔導課費用者,請至學務處申請教育儲蓄戶補助。
- 開課班級繳費人數16人以上,授課鐘點費以550元計;不足16人仍開班者,以該班實收輔導課學分費全額支付鐘點費及健保補充保費。
課業輔導輔導實施計畫及實施正常化檢核表,如附件檔案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