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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詳如標題及附檔。
2.參加人員給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交通費由115年度國教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實施計畫經費支應,代課鐘點費由學校先行支應,俟國教署核定「115年教育部所轄高級中等學校數位學習實施計畫」後再行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