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壯圍鄉鄉民考取並就讀國內大學院校獎勵金
類別: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2026-08-05
壯圍鄉公所為鼓勵本鄉學生努力向學,鼓勵升學風氣,特訂定「宜蘭縣壯圍鄉鄉民考取並就讀國內大學院校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詳如附檔。
申請時程:自學生於大學一年級第一學期開學後至當年度十月二十日下午五時止提出申請。倘申請截止日逢政府機關放假日,則以該放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為受理截止日。逾期視為放棄申請權利。經審查合格者,每名發放新臺幣 1 萬元整。
申請資格概要:
- 設籍壯圍鄉滿一年以上之學生,考取國內具正式學制及學籍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含二技、四技、二專、大學,不包含五專及推廣教育之學生),完成註冊程序且申請時仍在就讀中。未滿十八歲者,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 申請人從未申請領取過本獎勵金。
- 申請人申請時須未滿二十五歲。
前項第一款所稱設籍本鄉達一年以上,係指申請人於申請日往前推算設籍已滿一年,且設籍期間未中途遷出者;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申請人如有其他特殊情形,得經壯圍鄉公所專案審核認定。
申請應備表件:
- 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印章、記事欄未省略之戶籍謄本( 近三個月內有效) 、在學證明,前往壯圍鄉公所提出申請。代理人須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印章並填寫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