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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29821B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人事室公告 發佈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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