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行政單位 / 學務處
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丶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1. 『家庭急難濟助』 :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 :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罌就學中之國小、國中丶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 『醫療急難濟助』 :因罹病必須至醫皖治療 ,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如有需求請洽學務處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