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展覽室美術展覽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類別:學務處公告
發佈日期:2022-03-22
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美術家積極創作展出成果,特訂頒「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美術展覽作業要點」提供國內外公私立美術團體、學校及從事美術創作之美術作家申請展覽。申請案件經審查通過後,由本局安排於所屬展覽空間展出。本局第一展覽室場地89.79坪,第二展覽室場地110.77坪,第三展覽室場地124.97坪,詳細面積分佈狀況請參閱展覽活動申請書。
二、有意申請112年度展覽者,請於111年4月底前填具展覽活動申請書向視覺藝術科提出,相關表件請逕自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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