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10日藝演字第1110001793號函辦理。
二、旨揭曲目係由命題委員出題及經電腦亂數選定,為臻周延及完備,預告期間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請於111年7月6日前提供,並以電子郵件逕寄至音樂比賽專屬信箱nscmusicarte@gmail.com。
三、惟上開曲目,除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四、有關定案版本之指定曲,預計111年7月中旬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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