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
類別:學務處公告
發佈日期:2022-12-26
申辦學產基金補助112年度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據前述實施要點(附件1)審慎規劃及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自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活動起訖日期為暑假期間,應注意下列規範:
(一)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訓練、準備及賦歸時間,且不得與學校實習期間重疊)為2週至6週,每日工讀時間8小時(不包含中午休息1小時、活動前準備及活動後檢討;如工作時數包含中午,請說明工作內容),工讀內容請勿涉及醫療行為,並請遵守勞動基準法正常工作時間相關規定。
(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每校申請最多2隊為限(學校如有2隊提出申請時,工讀服務學生名單不重複),每隊10人至20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2倍以上。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比率應逾50%,弱勢學生以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三)辦理工讀服務期間,將標示「教育部學產基金」等文字之海報或布條,張貼或懸掛於服務場域,或佩戴名牌,俾利於辨識。
(四)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工讀期間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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