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首頁 / 行政單位 / 人事室

功能選單

轉知:銓敘部函以,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類別:人事室公告 發佈日期:2023-07-14

詳見附檔說明。

回上頁



特色招生
升學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