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學生轉科(組、學程)簡章
一、依據本校編班、轉科(組、學程)及轉學作業規定辦理。
二、招生名額:如簡章。
三、轉科(組、學程)之資格及條件:
(一)凡就讀本校之一、二年級學生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得報名申請同年級轉科(組、學程)。
(二)凡經由宜蘭區適性轉學轉入本校,或經由本校公開招收轉入之轉學生,不得再申請轉科(組、學程)。
(三)就學三年期間原則上至多申請通過轉科(組、學程)以一次為限。
四、申請程序:
(一) 報名日期:112年11月22日(星期三)8時至112年11月28日(星期二)16時止。
(二)報名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三)應繳文件:學生申請轉科(組、學程)時,應填具本校『學生申請轉科(組、學程)申請及輔導紀錄表』(如附件)經家長或監護人、輔導教師、導師、原科(組、學程)主任及欲轉入科(組、學程)主任簽名,並向學校申請辦理。
(四)應繳文件內容不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五、審查程序與錄取方式:
(一)受理報名單位初審報名學生之「申請及輔導紀錄表」。
(二)112年12月4日(星期一)中午12:30~14:00於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口試,請報名學生留意教務處通知面試時間。
(三)依口試成績擇優錄取。口試評分項目主要為:評估申請學生是否瞭解轉入科班學習資訊,以及是否適性轉入科班就讀。
(四)錄取名單經編班、轉科(組、學程)及轉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註冊組公告於本校網站。
六、錄取公告:112年12月4日(星期一)17時前於本校網站https://www.tcvs.ilc.edu.tw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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