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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一案。


類別:人事室公告 發佈日期:2023-11-23

詳見附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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