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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知電子公文附件及相關行政與教學作業,應符合ODF-CNS15251文件格式


類別:總務處公告 發佈日期:2024-02-01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0日臺教資(五)字第1132700121A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CNS-15251)實施計畫」(110-112年),請各處室承辦人員及教師們配合事項如下:

(一)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

(二)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

(三)有關學研計畫文件、表單及成果等相關文件範本,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

(四)建請教師以 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並於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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