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葛瑪蘭文化基金會學生獎助學金」
類別: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2024-09-16
詳情請見附件檔案,或洽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因需學校行政作業時間,請於10月16日前送交相關申請資料至教務處。
基金會以學生個案評定,每人最高獎勵金新台幣伍萬元。
申請資格概要:
-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
- 無曠課紀錄及記過處分者。
- 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或服務學習等有特殊表現或具體事蹟者(如獎狀、證書等)得出具學校蓋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 設籍宜蘭縣。
應備證件:
- 申請表。
- 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
稅捐機關所開立或申請學生、法定監護人財產查詢清單。 - 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影本(須學校蓋章),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國中九年級成績單。
- 師長推薦函、學生個人自傳。
- 本學期註冊費用單據影本(請學校蓋章)。
- 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之證明文件(影本須學校蓋章)。
- 具備特殊才藝及文化創意貢獻者請附具體事蹟說明及比賽或競技之新聞報導、圖片、獎狀、證書等。請附上做為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