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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使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技藝競賽之參賽選手,得以延續技能學習及提供就業進路發展的多元選擇機會,請技藝競賽參賽選手,踴躍參與產學人才媒合。
2.請欲參加媒合之參賽選手,請於114年5月31日前,依照產業機構提出之企業預聘或人才培訓等方案條件,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台」完成媒合意願及個人資料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