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文附件及相關行政與教學作業,應符合ODF-CNS15251文件格式
類別:總務處公告
發佈日期:2025-05-1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資字第1140046902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配合事項如下:
(一)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
(二)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
(三)政府電子採購網採購案件上傳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
(四)有關學研計畫文件、表單及成果等相關文件範本,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
(五)鼓勵教師以 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並於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