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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教務處公告 發佈日期:2025-07-08
一、 考試規則:學生必須穿著校服,並攜帶學生證(或其他具有照片之正式證件),違者不予應試。
二、 考試地點:行政大樓五樓(會議室)。
相關附件:公告: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補考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