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蘭陽原創館青年原創舞台藝文表演計畫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週一)止受理申請
115年蘭陽原創館青年原創舞台藝文表演計畫
一、目的:為深耕蘭陽平原之藝文教育,本處特於蘭陽原創館規劃專屬學子的展演場域,旨在打破正式劇場的高門檻,為宜蘭縣內大學、高、中、小學社團及熱愛表演的青少年,提供一個展現自我、揮灑青春熱血的星光舞台。透過此計畫,我們希望鼓勵學生走出校園,將平時苦練的樂舞、戲劇或創意才藝,轉化為與大眾互動的實戰經驗,不僅能建立其演出自信,更能在具有原民文化底蘊的場域中,激盪出跨世代的文化火花。
二、申請資格:
(一) 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學生團體、社團或個人。
(二) 人數:本計畫不限制參與人數,從個人獨奏到大型社團聯展均可申請。
(三) 身份證明:檢附學校同意書、學生證影本。
1、 演出給付:本活動為推廣性質之公益展演,不另支應演出費。
2、 便當補給:本處體恤學子排練勞心,依申請計畫之實際演出人數(含必要隨行工作人員),提供當日精緻便當乙份。
3、 場地支持:免收場地租賃費。
三、演出地點與時間
(一) 地點選擇:
1、小舞台:適合精緻音樂演奏、說唱藝術或小型舞蹈。
2、水鹿廣場:空間開闊,適合大型熱舞社、打擊樂團或具群體互動性質之表演。
(二) 演出日期:每週六、日。時段安排:由本處安排,演出時間為1小時。
(1) 第一場:14:00–15:00
(2) 第二場:15:00–16:00
四、申請受理期間及申請方式
(一) 申請受理期間:本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週一)止受理申請。本處得視需要調整或延長受理時間。
(二) 申請方式:本計畫採線上申請,申請者應於受理期間內檢具蘭陽原創館「原創青年舞台」藝文表演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請以電腦打字製作),其中影片連結須與本次申請案之表演內容相關,並以電子郵件寄至lijaying3@mail.e-land.gov.tw(郵件主旨請寫申請者,此信箱僅用於受理申請案,其餘聯絡事項請電洽03-9253995分機5117),逾115年11月16日24時送件(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三)申請者送件前,對本計畫有相關問題者,請於收件截止前電洽本處經濟建設科活動承辦人,電話:03-9253995分機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