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3 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類別:輔導室公告
發佈日期:2024-03-18
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使高風險 孕產婦瞭解危險因子對自身健康的影響,並提供因應策略,本署於106年起逐步推動「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113年補助22個地方政府 衛生局結合轄區產檢院所或相關單位辦理,為期符合高風險之懷孕婦女納入關 懷對象,請惠予協助廣為周知所屬各項服務方案之相關單位。
一、 計畫期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 計畫收案對象條件:
(一) 健康風險因子:
1. 目前有吸菸或喝酒者。
2. 多胞胎(經評估有收案需求者)。
3. 確診為妊娠高血壓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
4. 確診為妊娠糖尿病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
(二) 社會經濟危險因子:
1. 未滿20歲。
2. 低/中低收入戶。
3. 受家暴未定期產檢個案。
(三) 現居於山地原住民鄉及非離島縣市離島地區(琉球鄉、綠島鄉及蘭嶼 鄉)之孕產婦。
(四) 母親孕期全程未做產檢個案之新生兒。
(五) 其他:地方政府衛生局市轄內需求調整之服務對象(如心理衛生問
題、藥物濫用族群、新住民或身心障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