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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宣導:
一、拒絕兒童及青少年遭受性剝削。
二、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違反者處新臺幣6萬至60萬元罰鍰。
三、向性騷擾Say No! 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利用權勢性騷擾者,最高科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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